
朗读
中医院、二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2018年工作任务目标
——以镇(街、区)为单位,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保持在80%以上,动态使用率保持在50%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达到90%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7%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保持在60%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 %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保持95%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以镇(街、区)为单位,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到95%以上。
——为接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等服务的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疫规划、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
——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
二、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至5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适当提高服务补助水平,细化和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经费。三是继续加大对村医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新增经费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以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扎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四、落实新版服务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的通知》(浙卫发〔2017〕51号),组织对所有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实现培训和考核全覆盖,着力提高《规范》使用的质量和效果。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以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项目管理
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的组织协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信息化推进、政策建议等职能,加强部门内部相关业务处(科)室的协调,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加强业务管理骨干培训,每个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有一名精通业务的综合型管理人员。深入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提质扩面,重点加强老年人、慢性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失独家庭和特困人群等的签约服务,推行团队服务,强化诊间随访,促进医防结合,引导群众基层首诊。挖掘各地创新和特色做法,认真做好第二轮改革创新案例培育工作。
六、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