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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科、所、队: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2018-2020年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5日
永康市公安局2018-2020年特殊群体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永康市公安局2018-2020年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上级有关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要求为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市局决定成立永康市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子健任组长,由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大队:负责校园、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要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
(二)刑侦大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特殊群体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确定专门人员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
(三)禁毒大队:加大禁毒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禁毒宣传活动,同时要加大学校周边歌舞娱乐场所检查,确保校园周边无涉毒场所。
(四)网警大队: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
(五)法制大队:协同治安部门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六)交警大队: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要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
(七)消防大队: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各警种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警种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在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每年6月、12月底向治安大队分别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2018-2020年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5日
永康市公安局2018-2020年特殊群体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永康市公安局2018-2020年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上级有关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要求为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市局决定成立永康市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子健任组长,由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大队:负责校园、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要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
(二)刑侦大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特殊群体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确定专门人员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
(三)禁毒大队:加大禁毒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禁毒宣传活动,同时要加大学校周边歌舞娱乐场所检查,确保校园周边无涉毒场所。
(四)网警大队: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
(五)法制大队:协同治安部门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六)交警大队: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要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
(七)消防大队: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各警种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警种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在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每年6月、12月底向治安大队分别报送一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