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有效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今年半年度不单独组织现场考核,以平时工作成绩计入年终考核综合打分。
附件:1.永康市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永康市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此页无正文)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5印发
附件1
2018年永康市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值65分) | ||||||
栏目 | 任务名称 | 分值 | 工作任务及要求 | 评分标准 | 考核情况 | 分值 |
传染病诊疗管理 |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 | 8 | 1.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齐全。 | 1.未制定相应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扣1分。无传染病疫情值班记录扣1分。 2.不及时报告扣0.2分/例;漏报扣0.5分/例。 3.无培训记录扣0.1分。 4.传染病报告卡未保存3年扣0.1分。 5.自查记录少1次扣0.5分,无分管领导参与扣0.2分,记录不完整扣0.1分。 6.传染病零登陆0.1分/月。 7.抽查2018年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不完整、不正确、字迹不清楚各扣0.5分/张,网络报告及时率每例扣1分。 8.无异常化验结果或影像检查结果反馈机制扣1分,无阳性结果登记本扣1分,项目不全扣0.5分,反馈不及时扣0.5分。 | | |
预检分诊 | 4 | 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统一整合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传染病科。 2.感染性疾病科及分诊点选址、布局、通风、消毒、隔离措施符合要求;应当合理布局,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严格设置防护分区,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配备必要的诊疗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临床医生应对接诊的发热病人进行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史询问;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的预检、分诊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告。 | 1.未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无传染病预检分诊点的扣1分。 2.未做好个人防护扣1.0分;无消毒隔离措施扣1.0分。 3.未进行相关疾病的初步流调扣1.0分,不掌握预检分诊目的扣0.5分。 4.未做好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归口诊治扣0.5分 | | | |
免疫预防 | 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 | 2 | 1.对每一例无禁忌症的新生儿于24小时内尽早接种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100%。 | 1.抽查2018年1个月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单,要求首针及时率及接种率达100%,每下降10%扣0.5分。 2.三天内及时录入率100%,二联单项目填写不全每项扣0.1分。 3.未建立专用登记册、苗帐报表三者不符、发现挪用扣0.5分。 4.冷链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冰箱温度不符合要求,每项各扣0.1分;存放与乙肝疫苗无关的物品扣0.2分。 | | |
免疫预防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 2 | 1.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当于48小时内及时向市CDC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报告率达100%。 | 1.不报告扣1分,不及时报告扣0.5分。 2.AEFI报告质量不规范每例扣0.1分 | | |
重点传染病管理 | 结核病诊疗与监测管理 | 4 | 一、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 1.按《浙江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设置结核病诊治门诊,落实各部门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工作条件。 2.建立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院内转诊工作流程;建立结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执行;按《指南》要求,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工作,要求查痰率达100%,抗结核标准化疗方案使用率达90%以上,结核门诊病历规范书写率达9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85%以上;专人负责结核病疫情信息的报告,及时将病人各项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浙江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各项免费政策与医保政策,免费抗结核药品账物相符率达100%。 3.负责做好初诊及随访肺结核病病人的门诊宣教工作(不少于10分钟),提高病人的依从性,保证病人规则完成全疗程。开展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筛查率≥95%。 4.开展结核分枝杆菌痰涂片镜检与分离培养工作。痰涂片及染色质量符合EQA要求,高假阳、高假阴率为0%,按痰涂片数计低假阳、低假阴率小于2%,量化误差率小于5%。 5.开展结核病人中HIV抗体检测工作,HIV抗体检测率≥70%。 | 1、未设置结核病诊治门诊,扣0.2分。 2、未建立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院内转诊工作流程、结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各扣0.2分 ;查痰率、标准化疗方案使用率、病历规范书写率每下降10%各扣0.3分;新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每下降10%扣1.0分;疑似病人的转诊、追踪,确诊病人的查痰、治疗、转归、系统管理等信息每项录入不及时扣0.1分/项/例,未落实免费查治政策扣0.2分/例,免费抗结核药品账物不符扣0.2分。 3、未设置候诊室,无宣传资料、未开展视频播放各扣0.2分。询问病人治疗前门诊医生未进行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扣0.5分。密切接触者筛查查率每下降10%扣0.5分。 4、无专业痰检人员、痰检人员未经上级培训、未开展痰培养各扣0.5分。痰检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1次扣0.5分,质量达不到要求、保管不规范扣0.5分。 5、HIV抗体检测率每下降10%扣0.5分。 | | |
二、其他综合性医院 1.建立肺结核(或疑似)病例报告、转诊制度;有专人负责疫情信息的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 2.凡发现活动性(或疑似)病例应进行X线肺结核病例登记本登记、网络直报,报告卡片应填写规范、内容齐全,现住址应详细到自然村或门牌号(流动人口的原地址也应详细到自然村)。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卡片合格率达100%。发现学校肺结核病例,应及时与市疾控中心电话联系。 3.建立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簿、转诊联系单,对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例,在“转诊登记本”上规范填写,按规定填报“转诊联系单”一式二联。转诊率达100%。 4.防保人员半年一次对临床、放射等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5.对相关人员开展结核病报告卡填写要求、疫情报告方式与时限、结核病诊断标准等知识培训。 | 1.未建立肺结核(或疑似)病例报告、转诊制度扣0.5分。 2.未建立X线肺结核病例登记薄、肺结核病例转诊登记薄、转诊联系单扣0.5分/项。 3.报告率、转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合格率每下降10%各扣0.5分。 4.自查记录少1次扣0.2分。 5.未开展培训扣0.5分,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 | | |||
重点传染病管理 | 艾滋病诊疗与监测管理 | 4 | 1.开展本单位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政策培训;成立本单位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技术小组并开展培训及相关工作。 | 1.查有关文件及相关记录、培训资料、签到表、照片、会议或培训小结;等,未进行相关培训的,扣0.5分,未成立职业暴露与处置技术小组的扣0.5分。 | | |
肠道门诊与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 | 5 | 1.按要求开设肠道门诊,要求门诊选址、布局、消毒隔离措施合理,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化验室、卫生间或专用便器等,实行从挂号到发药治疗一条龙服务。儿科内应设置腹泻病专用诊室,其设置要求应不低于《浙江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三类肠道门诊设置的要求。 2.肠道门诊开设时间符合要求。市一院常年开设肠道门诊,其他医院5-10月份开设肠道门诊;每月28日将监测报表报疾控中心一科 3.开设肠道门诊的单位应将所有腹泻病人均归口到肠道门诊就诊,实行有疑必采、有样必送(检);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要进行大便标本采样送检,进行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测;市一院还需进行伤寒副伤寒、菌痢、霍乱、大肠杆菌O157:H7的病例检索工作,要求菌痢检索100份、伤寒副伤寒20份。病人登记率、采便率、检验率均达100%。 4.门诊就诊及采样登记资料的完整率、准确率达到100%, 5.发现法定传染病及O157:H7病人(含疑似)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 6.做好肠道门诊的消毒工作,要求有消毒工作与消毒监测记录。 7.责任部门对肠道门诊工作每月至少一次进行检查督导,并有记录。 | 1.未开展不得分,未按时开展扣0.5分,设置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月报表每迟报一次扣0.3分,每漏报一次扣0.5分,报表填写不完整或差错扣0.2分。 3.腹泻病人未统一归口到肠道门诊就诊扣0.5分, 大便采样培养率每下降10%扣0.5分,未及时采样送样扣0.5分/每例; 4.未建立腹泻病人专册登记簿不得分,登记项目不完整、准确扣0.2分。 5.无消毒记录扣0.5分; 6.无督导记录,少1月扣0.5分。 | | | |
重点传染病管理 | 血吸虫病诊疗与监测管理 | 1 | 1.发现疑似血吸虫病病人时,应及时进行血清学检查或与疾控中心联系,不得延误检查与治疗。 2.对确诊的血吸虫病人和疑似血吸虫病人应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3.对临床、防保及检验人员进行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培训。 | 1.延误血吸虫可疑患者的检查或治疗扣0.3分/例。 2.发现血吸虫病人或疑似血吸虫病人未向市疾控中心报告,扣0.3分/例。 3.未开展防治知识培训扣0.4分,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 | |
麻疹 监测 | 2 | 1.负责麻疹病例的报告和就诊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协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运送工作。麻疹疑似病例首诊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2.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 1.无培训记录扣0.2分; 2.麻疹病例首诊采血未采集的每例每扣0.2分。 3.未按要求进行隔离治疗0.5分/例 | | | |
麻风病诊疗与监测管理 | 2 | 1.完成麻风病可疑症状转诊任务数。 2.对皮肤科、神经科、外科医师培训率达90%。 3.刊出2期黑板报。 | 1.少1例扣0.5分。 2.少10%扣0.5分。 3.少刊出黑板报1期扣0.5分。 | | | |
重点传染病管理 | 性病诊疗与监测管理 | 2 | 1.提供规范化诊疗服务,门诊医师及检验人员具备专业资格。 | 1.不符合扣0.2分。 2.准确率少5%扣0.2分。 3.少5%扣0.2分。 4.不规范扣0.2分。 5.少5%扣0.2分。 6.少5%扣0.2分。 7.增加1%扣0.1分。 8.无扣0.2分。 9.无扣0.2分。 10.少5%扣0.2分。 11.少5%扣0.1分。 | | |
疟疾诊疗与监测管理 | 3 | 1.将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及不明原因发热的“三热”病人采制血片检查疟原虫列为常规工作,监测数见2017年疟疾监测任务分解表,监测率达100%。 2.应做好临床医师培训工作,培训率达100%。相关医务人员熟悉疟疾诊断、抗疟药使用等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相关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3.若发现临床诊断为疟疾或疑似疟疾以及血检疟原虫阳性者时,应及时与疾控中心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疫情。 4.应做好发热病人血液涂片、染色、镜检工作,当年的阴性血片及历年的阳性血片均保留完整。血片质量合格率、血片合格保管率、镜检质量合格率达100%。检验人员能识别疟原虫,并准确判断虫种,镜检结果符合率达100%。 5.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登记表、发热病人送检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并妥善保管。 6.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登记表、血检工作月报表按时上报,月报与血检登记薄、送检单、血片四相符率100%。 | 1.监测率每下降10%扣0.2分。 2.查培训资料,未开展培训扣0.5分,资料不全酌情扣分;抽取2名临床医师进行测试,知晓率每下降5%扣0.1分;镜检结果错误扣0.3分/张,虫种错误扣0.1分/张。 3.疫情未报告扣0.5分/例。 4.血片质量、保管未达到要求扣0.01分/例;阳性血片漏检扣0.5分/例。 5.登记薄未建立扣0.5分,登记不完整扣0.01分/例,外出史栏目空白或“无”扣0.3分;送检单未完整填写扣0.01分/例,未妥善保管扣0.2分/月。 6.未及时上报发热病人血检登记表、血检月报表扣0.2分/项/月。四相符率每下降10%扣0.1分。 | | | |
重点传染病管理 | AFP病例监测 | 2 | 1.AFP病例的发现与报告。临床医生发现AFP病例,在2小时内报告本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在6小时内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负责住院AFP病例标本采集和送交。在72小时内采集到重量超过5克、间隔24小时的粪便标本2份,24小时内冷藏送交市CDC。 3.AFP病例漏报率为0、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90%。 4.相关科室临床医生AFP监测知识培训覆盖率100%。 5.按周开展AFP主动监测完成率100%。 | 1.报表不按时上报扣0.1分/月。 2.标本采集不符合要求0.1分/份。 3.AFP病例漏报0.5分/例。 4.未开展AFP监测知识培训扣0.1分。 5.未按周开展AFP主动监测扣0.2分。 | | |
布病诊疗与监测管理 | 1 | 1.医务人员要按《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诊断布病,并做好记录。 2.发现疑似布病病例时,应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布病特异性血清学检查,并组织院内专家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会诊,以尽快确诊。 3.一旦确诊布病病例,应由诊治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报告,报告率达100%。 4.对发现的布病病例,根据诊治和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病例采样工作。 5.对院内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100%。 | 1.发现疑似布病病例未记录、未开展流调扣0.2分/例。 2.发现疑似布病病例未向市CDC报告,扣0.2分/例。 3.对确诊布病病例,未进行网络直报扣0.2分/例。 4.未采样扣0.2分/例 。 5.未开展防治知识培训扣0.2分。 | | | |
免疫针对性疾病监测 | 2 | 1.开展流脑、乙脑、甲肝、乙肝、风疹、腮腺炎等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协助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转运。 2.流脑、乙脑病例脑脊液或血液标本采集率≥80%。 | 未采集流脑、乙脑病例脑脊液或血液标本扣0.5分/例。 | | | |
手足口病诊疗与监测管理 | 2 | 1.妇保院负责普通手足口病病例采样,每月至少5例,全年不少于60例,标本送疾控中心检测。 2.对报告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病例必须进行采样送检。 | 手足口病未按要求采样,少1例扣0.2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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