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大队、中心),各司法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党外人士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提高党外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等,决定创新实施永康市司法局“党外人士教育学习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外人士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定期组织专题论坛、开展实地考察和专项课题调研等形式增强党外人士工作实效和影响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对象
市司法局全体党外人士。
二、活动时间
每个月第一周周三。
三、活动主题
五月 “无证明城市”改革宣传
六月 “扫黑除恶”进社区
七月 民营企业“三服务”
八月 法律服务下基层
九月 法治宣传进校园
十月 法律援助进军营
十一月 “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咨询
十二月 宪法知识宣传
四、相关要求
1.学习对象上突出结构性。年龄上,老、中、青相结合;各个业务科室之间相互学习、互相促进。
2.学习载体上突出多样性。教育学习活动立足于全局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利用职能科室的各项活动开展,形式灵活多样。
3.深化落实上突出长效性。每位党外人士要把握好教育学习机会、有高度的自觉性,能够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业务能力。根据需要,党外人士参加教育学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年终个人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附件:1.永康市司法局“党外人士教育学习活动日”制度
2.党外人士名单
永康市司法局
2019年5月14日
抄送:市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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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附件1
永康市司法局
“党外人士教育学习活动日”制度
为推进党外人士教育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党外人士教育学习活动日”活动制度。
一、组织形式。“党外人士教育学习活动日”原则上由局长召集,市司法局党外人士参与组织开展。
二、时间安排。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三为活动日,组织党外人士集中开展活动。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另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教育学习活动立足于全局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党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及各级政府的要求,利用职能科室的各项活动开展。
四、活动督查。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严格活动考勤,做到文字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影像资料、有书面总结。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敷衍了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批评,责令改正。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