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工程)、物资采购验收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永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工程)、物资采购验收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永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
永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工程)、物资采购验收管理制度(试行)?
为提升本局各项工程、项目及物资验收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验收流程,真实反映相关项目(工程)完工情况、物资采购情况,确保安全优质的完成各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项目(工程)验收管理
一、验收小组成员及验收申请
1.为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局验收小组成员库,由局长担任验收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综合科相关人员、采购小组成员、施工方、专家(视项目工程情况聘请)等。
2.验收申请:相关科室(单位)在项目(工程)完工且符合验收标准时,需向验收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项目(工程)实施验收申请单(见附件1),涉及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造价,实施起止时间、科室(单位)、地点、内容和领导意见等;需附的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相关工程合同、项目(工程)实施科室(单位)意见、工程验收会签单、技术协议、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等。
二、?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工程)完工验收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评价。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中签订的标准,比照施工方案和实际要求,对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及安全技术等标准进行详细验收。
三、验收流程??????
1.竣工预验。项目(工程)完工后,由实施科室(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工程)作竣工初步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督促施工方或供应商组织整改。整改到位后,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2.正式验收。项目(工程)完工且达到验收条件的,由实施科室(单位)向验收小组递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局验收小组组长根据交叉验收原则,指定验收小组成员,并由综合科组织协调验收小组成员进行验收。项目(工程)实施科室(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对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讲解,验收小组成员现场查看验收。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工程)实施科室(单位)填写项目(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单(见附件3),内容包括:实际验收情况、综合质量评定及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等。
3.复核验收。如有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设备等,应立即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并在约定时间内组织复核验收。施工方因故拖延或拒不整改的,不得进行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