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司法所:
为切实加强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规模以上企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浙司〔2019〕15号)、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实做细“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永委办发〔2019〕15号)、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十大行动的通知》(永委办发〔2018〕13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总结部署会议精神,充分运用“龙山经验”工作经验成果,着力凸显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强涉企纠纷专业调解力量,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纳入应调尽调范围,拓展涉民企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在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企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窗口,完成200人次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专题培训,力争2019年完成30%、2020年完成60%、2021年实现规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化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努力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为建国七十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化解民企矛盾纠纷指导组
市司法局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民调解主管业务科室、市人民调解协会、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人员组成的化解民企矛盾纠纷指导组。
(二)化解民企矛盾纠纷专家库
成立由律师、金牌调解员、知名企业家、“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贤等人员组成的化解民企矛盾纠纷专家库。
(三)化解民企矛盾纠纷小分队
各镇(街道、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队长,司法、综治、信访、派出所、劳动保障、法律顾问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化解民企矛盾纠纷小分队。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纳入排查内容,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重点排查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企业裁员、破产倒闭以及企业扩大生产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认真分类梳理,利用智能移动调解系统进行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预判准、处置快。
(二)努力实现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应调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