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通知
—永建综[2019]93号
浙江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浙江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局资质评审小组评审,并在中国永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浙江星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申请事项,现将核准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