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
劳动用工执法服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
为积极消除中美贸易摩擦给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共克时艰,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7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市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企业(具体名单请到永康市劳动监察QQ群中下载,群号:233644532)。部分企业的所属管辖已经发生变更,请根据实际管辖进行。
二、工作内容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镇(街道、区)要运用上门走访、电话咨询、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排辖区内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采用政策指导、法规宣传、矛盾疏导和纠纷调解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服务活动。
(一)摸排调研。组织人员深入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开展面对面的调研访谈,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劳动用工情况以及贸易摩擦升级对劳动用工的影响,认真听取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劳动用工执法服务的实招、高招。
(二)分类指导。重点关注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行业企业可能发生的劳动用工风险,主动送法上门,指导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用工,防止贸易摩擦影响向劳动用工领域传导。要充分发挥我市欠薪联合预警监控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对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临时困难的企业,坚持防风险与促和谐、稳生产与保权益的统一,指导企业落实民主协商、纠纷调解机制,妥善处理裁员、工资等劳动纠纷,鼓励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
(三)分类监管。对于信用等级被评为A类的企业,适当减少日常巡查频次;对于信用等级被评为B类的企业,适当增加日常巡查频次,督促其尽快改正违法行为;对于信用等级被评为C类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日常巡查。
(四)兜底保障。对少数企业因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生产经营压力大、资金一时周转困难,导致职工工资难以如期兑付的,镇(街道、区)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对已拖欠职工工资的,要指导企业依法履行民主程序,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优先保障职工生活。要发挥政府应急周转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及时启用,解决好职工临时性生活困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项工作是深入贯彻省委“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助企业惠民生的务实举措,各镇(街道、区)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大局、处理复杂问题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转变工作思路。要切实转变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习惯性的工作思路,由“一突出”向“两并重”转变,即由突出维护劳动者权益,向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长远利益并重转变。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镇(街道、区)要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实打实地帮助解决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注重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企业所反映的问题。要主动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调研收集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困难。对需要上级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做好协调对接,同时要避免因执法服务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各镇(街道、区)要认真排查本区域重点行业相关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和风险等级,逐一提出领导挂牌督办、重点指导帮扶、日常跟踪服务等对应执法服务措施(附件1),并要动态掌握本地区劳动用工执法服务活动进展情况(附件2),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劳动监察大队(地址:东塔路187号,联系电话:89051763),并于2019年12月底总结相关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附件:1.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及应对措施表
2.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服务活动情况汇总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