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印发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永综执法党委〔20196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制定《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议事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19729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议事规则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议事内容和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一、局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中央、省、金华市、永康市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及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

2.研究本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4.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分工;

5.研究由本局做出决定(包括报请市纪委同意或批准的违纪案件)的立案及处分事项;

6.研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7.研究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党纪政务处分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全局性规章制度;

8.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

9.其他应当由局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会议组成

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局党委委员参加,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举行。根据工作需要,议题主办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可以列席。

(三)局党委会议议事决策的程序和要求

1.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主办单位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议题内容涉及2个及以上单位时,议题主办单位要主动与相关单位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若有不同意见的,要事先向局党委书记汇报;议题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主办单位应在充分协调、论证的基础上,提交相应的方案,供会议讨论决断;需进行法制审核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法制审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415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