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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解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丽解读《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永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丽同志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此次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永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丽答: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金华市、永康市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细化补助政策,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与管理,制订本实施意见。
问:《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永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丽答: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开发专业服务项目,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满足不同经济条件、不同身体状况和不同文化的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要。通过乡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实现与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错位发展、相互补充,形成专业服务与一般服务相结合,收费服务与免费服务相补充,机构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到2022年,各镇(街道、区)建有一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配送餐服务全覆盖,照料中心有效运行率达到84%以上。
问:《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