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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永康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通知
为加强大学生实习工作,鼓励、促进大学生来永就业,提高大学生实习后留用率,根据中共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康“智汇丽州”人才新政20条意见》的通知》(永委发〔2020〕16号)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实习工做的通知》(金人社发〔2020〕48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永康市大学生实习基地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在人才需求较大、人才培养体系较完整、工作生活环境较好的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各类优质民办非企业单位、创业创新平台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每年能持续提供适合大学生实习岗位的单位。
(二)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且有专门人负责大学生实习工作。
(三)制定健全的大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四)有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大学生实习计划。
(六)推出的每个实习岗位至少有一名工作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指导老师,专门负责大学生实习带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