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记录信息档案查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记录信息是指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获取的文书材料及音像资料形成的案卷档案。
本制度所指的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第三条 行政执法记录信息应日常妥善保管。案件承办人要配合档案保管员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的归档管理。
第四条 我局案件承办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案卷档案,可直接查阅,但档案不得带离档案室。需复印档案资料的,应经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五条 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查阅案件档案的,凭单位介绍信及申请人有效证件,经我局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查阅、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