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法制审核范围
凡属下列情形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前,由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经听证、鉴定等特别程序审查需做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等决定的;
(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
(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
(四)案情复杂、疑难,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五)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引发社会风险或者直接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
(六)案件承办机构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其他决定;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审核的其他决定。
二、法制审核内容
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应当严格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审查,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法制审核不合格: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执法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法资格;
(四)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五)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六)使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