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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0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6〕135号)和《关于印发<永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人社〔2018〕43号)文件精神,经对2020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的审查和确认,现将2020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希各单位及时将此资金转拨给相应行政村,并积极落实好农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附件:永康市2020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清单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