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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残联〔 2021 〕11号-关于开展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换领工作的通知[20210524100343592].pdf
市残联关于开展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换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
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残联发〔2017〕34号)和省残联《浙江省残疾人证管理细则(试行)》(浙残联发〔2018〕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管理,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更换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领对象:本市户籍,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换领程序:
1.制证。市残联进行批量制证。
2.发证。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速递)工作人员负责快递上门换发第三代智能残疾人证,收回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做好登记工作;收回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统一上交市残联集中销毁。
三、时间安排:
1.集中换证:集中换证时间段为2021年5月26日—2021年8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