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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
永康市平原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4〕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平原绿化,根据上级绿化造林任务和《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度平原绿化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任务
平原绿化对于保障生态安全、优化人居环境、建设森林永康美丽永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按《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责任书》要求,2014年,市建设局要牵头完成绿化任务60亩,市水务局要牵头完成绿化任务1000亩,市林业局要牵头完成绿化任务1000亩,市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完成绿化任务1605亩,市城管执法局要牵头完成绿化任务29.5亩,市国土局要牵头完成绿化任务100亩。
二、抓紧行动,加快工作进度
绿化工作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结合“四边三化”和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等工作,突出抓好森林通道、人居绿化等重点环节,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抓住有利时机开展绿化工作,保障平原绿化的进度和质量。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绿化意义、绿化技术、先进典型和绿化造林法律法规,争取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机制,提高工作效果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种植、管理、养护等绿化制度,加强技术服务,强化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加以整改,切实提高绿化效果。市绿化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作情况。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在2014年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每周一将平原绿化建设进度报表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林业局),9月30日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与造林设计表和验收表一并报送。
联系人:市绿化办 严玲玲;联系电话:87140261,13858925092(665092);邮箱:ykssl@sina.com。
附件:1.2014年镇(街道、区)平原绿化建设任务表
2.2014年平原绿化建设进度报表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