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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工作规划(2014—2015年)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提升我市居民的健康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永康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2014—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永康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
(2014—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做好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下同)综合防治工作,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卫生厅等18个厅(部、局)联合下发的《浙江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范(2012-2015)》(浙卫发〔2012〕23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发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慢性病是指以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为代表的一组疾病,具有流行广、病程长、费用贵和健康损害大、社会危害重等特点,其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的改变,慢性病的发病和死亡呈快速上升趋势。目前,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已经超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我省、金华市及我市慢性病防控形势同样不容乐观。根据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测算,金华市约160万人,我市约16万人,2012年监测显示慢性病导致残废的占总死亡 76%,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最为突出的威胁,成为群众因病致贫的重要原因,若不及时有效控制,将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慢性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近年来,我市以积极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模式,慢性病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慢性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保障措施还不完善,防治网络尚不健全,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服务能力相对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防控意识有待提高。“十二五”时期是加强慢性病防治的关键时期,必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减轻其对居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强市、全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