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永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专用章和
更换永康市烟草专卖局专用章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4〕6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市级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的实施意见》(永委〔2009〕13号)精神,现刻制永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永康市烟草专卖局专用印章两枚,用于人防办、烟草窗口的审批用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烟草窗口原有的行政审批专用章(编号:3307220022442)已损坏,同时作废。
附:
印 模 印 模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