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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各类安全防护整改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时间及形式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矿山、工商贸企业“四场所”(涉及粉尘作业、涉及液氨使用、涉及喷涂作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电力、水利、农业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中旬。
(三)检查形式。采取企业自查,镇(街道、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环节(市区禁放)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运输安全管理,加强销售点的监管,防止出现超量非法储存、出店经营、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试放)等现象,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情况及各销售点未销售的库存烟花爆竹管理情况,确保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无重大安全隐患。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对各类交通运输企业(户)、运输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营运班车、校车、公交车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治理“超速、超载、超限”等现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以及人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坚决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开展建筑施工等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严格安全施工措施,突出加强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设备、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四)开展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重点检查商场、网吧、宾馆、洗浴、歌厅、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工矿商贸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和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完好与齐全情况。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消防部门自身也要自查消防用具和车辆的完好、齐全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更换和保养。
(五)开展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易燃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