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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浙江省建筑门业协会的通报
永政办发〔2016〕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委〔2013〕1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升格为省级行业协会的“浙江省建筑门业协会”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10万元。
希望受表彰协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两美”永康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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