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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6〕1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永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永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健康永康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1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金政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等五项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努力全方位保障人民健康,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建立统一高效、权责统一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联动推进药品耗材采购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标准、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等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到2017年,基本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有序就医秩序基本构建。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纵向延伸,建立人才、技术、管理一体化的紧密型医联体。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改革,绩效管理水平走在前列。大力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规范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门诊人次占总门诊人次的65%;到2020年,规范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每个家庭拥有1名签约服务的责任医生,基层门诊人次占总门诊人次的75%以上。
(三)全民医保体系更加健全。深化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救助之间形成衔接,形成更加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统筹区域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报销比率持续保持在50%和75%左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建立在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的综合付费方式改革,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医保基金支出增速下降到10%左右。
(四)智慧医疗服务更具特色。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形成社区签约、智慧家庭病床、手机APP等咨询、就医、支付、医养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全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到2017年,智慧医院覆盖50%的公立医院;到2020年,覆盖100%的公立医院。
(五)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形成。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合理调控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重点加强和引进儿童、康复及医养结合等紧缺类型医疗机构。推动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到2017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26%以上,服务量占比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8%以上,服务数量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健全政府办医体制,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统筹落实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以及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医药价格等重大事项决策,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2)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职责和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岗位设置、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法人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构建以战略规划、质量管理、人事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为核心的管理制度。(3)强化对公立医院资产、财务、薪酬、绩效等经济运行状况监督。
2.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供应机制。(1)力争到2017年底前,通过药品耗材采购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和使用环节减少不合理用量,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支出(包括医疗机构自办药店和外配处方)占比在现有基础上减少10%左右,控制在50%以下。(2)所有药品均在浙江省药品耗材采购网上平台进行统一交易,公立医院按医保统筹区,以药品耗材采购共同体为单位参与药品价格谈判,确定药品采购价,公立医院按医保支付价销售药品。与省内其他地市建立药品耗材价格联动机制,差价部分上缴财政专户。由财政、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等成本控制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后,依据考核情况实施奖励。奖励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和管理,由医院主要用于薪酬制度改革和医院的发展。(3)加强处方点评和建立临床药师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抗生素、辅助性和营养性用药、中成药等药品采购目录的管理,逐步完善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监控机制。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医政〔2016〕1号)精神,提高我市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积极倡导并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2016年三级医院(除儿科)应率先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二级医院(除儿科)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比例较上一年度下降50%以上,2017年二级医院(除儿科)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7年,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基药使用比例控制在省定标准,逐步减低耗材使用比例。支持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4)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支持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3.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调整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对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力争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占比在现有基础上提升10%左右,达到50%以上。同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统筹衔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医院由于控费不力造成医疗收入明显超出总量控制和合理增长的部分,由医保部门在总额预付中核减,并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额。
4.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改革。(1)创新编制管理方式,2016年底前在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的公益二类公立医院备案制总数,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编内编外人员待遇实行统筹考虑。(2)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加强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适时实施院长任期制、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试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扩大公立医院在人员招聘、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实行全员聘用制。(4)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内部分配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分配权,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5)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收入等挂钩。采取强有力的行政和法律措施,清理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等非法行为。
5.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1)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定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质量管理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2)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行为、价格、医保和财务运行等监管,适时在三级公立医院探索实施财务总监派驻制度。(3)建立完善医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工作数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等挂钩。(4)全面建成医疗服务监管与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辖区内公立医院的收支情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医疗收入结构、医疗服务效率和医疗费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5)明确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全市医疗费用同比增长控制在7%以下,门诊、住院均次费用增长幅度同比控制在5%以下。
(二)建立健全“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
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调控。(1)明确政府举办医院的数量和规模。政府重点办好现有公立医疗机构,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不再新增公立综合性医院床位,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常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2)优化公立医院空间布局,利用资源重组、机构拆分、举办分院、合作办医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转移。(3)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加强妇产、儿童、精神、传染病、肿瘤、护理、康复等专科,以及老年病为主的医养结合医院建设;加大偏远山区和卫生薄弱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健全社区、村级医疗卫生网络,加强乡村医生等队伍建设,鼓励符合资质的卫技人员到社区、山村开办诊所、药店,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4)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鼓励其他专业的医务人员通过法定的培训转岗从事儿科专业,建立财政对儿科床位和从业人员的专项补助机制,加快推进儿科医生评聘优先、薪酬待遇、用药供应保障等改革,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儿童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每千名儿童床位数不少于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少于0.8名。
2.深化医疗资源纵向整合。(1)上联工作: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全面托管市妇保院儿科成立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永康分院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目前全市各公立医院已与17家上级优质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的形式多样、不同专业和层次的合作关系作用,不断深化合作内涵,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积极引导上级专家定期到医院坐诊、手术、查房、讲座等工作,积极探索与上海、杭州等城市医院实行医院整体托管或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捆绑式管理,增强合作深度,拓展合作内涵,争取与上级优质医院再建立起一家紧密型联合体,引导上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2)下沉工作:充分发挥以市一院、妇保院、市中医院为龙头的医疗对口支援共同体作用,进一步充实市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工作内容,完善对口帮扶机制,通过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管理指导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辐射,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适时调研,在借鉴省内先进县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2017年底前争取开展2-3家人财物三统一的县乡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2020年底前在市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全面建立人财物三统一的县乡紧密型医联体。(3)探索建立以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为框架,以技术为纽带,以虚拟中药房为载体的中医医药医联体联盟。(4)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向基层流动,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中高级职称医生到基层兼职、坐诊。(5)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确保对上级医院在本地举办或合作办医疗机构的补助经费、优惠政策、保障服务到位。
3.促进“双下沉、两提升”常态化可持续。(1)将“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部门和政府责任落实。(2)把“双下沉”工作作为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改善群众医疗服务获得感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3)完善“双下沉、两提升”考核办法,将“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院长聘用和薪酬挂钩。(4)不断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以利益为纽带,上下级医院精准对接,形成多种资源梯度下沉、多种模式合作办医的新格局。
(三)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加快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1)完善签约服务项目,优先满足老年人、儿童、妇女和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需求,逐步扩大到全部人群。(2)建立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个人付费共同分担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3)加强签约医生团队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签约医师团队实行“全科医师团队+专科医师团队”二合一模式,基层全科医师(执业医师)为签约责任人,配备公共卫生医生、社区护士、乡村医生、检验影像心电专业技师、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医学营养师等组成全科医师团队;专科医师团队由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主治及以上专家组成。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在签约服务工作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一定的签约服务费补助或奖励。(4)开展责任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疗费用试点,将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与门诊按人头付费相结合,建立医保对签约责任医生的奖惩激励机制,让责任医生成为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守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