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61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制办关于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03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9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行政执法领域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随意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执法证据不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不经法制审核等问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产生了不利影响。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体和程序合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2016年年底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制定工作,并报市法制办备案。2017年年底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的制定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保留工作。真实、准确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固定和保存行政执法证据,努力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规范、精准、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1.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有效、客观真实、公正公开的原则。

2.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保留工作。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应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的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2日内,将信息储存至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器,并标明案号、当事人姓名、承办人等信息。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11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