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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康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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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61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29

永康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要指示强调,以及李克强总理作出的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等批示,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浙江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614号)等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强化落实较大以上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较大以上事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各类较大以上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把握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这三大工作重心,在全市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重点领域。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尾矿库尤其是头顶库、露天矿山高边坡、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

3.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光气、液氯、硝酸铵、硝酸胍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4.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

5.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网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文保单位;今冬明春火灾(森林火灾)防控措施落实。

6.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模架)、建筑超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五水共治施工及农民自建出租房。

7.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

8.文教领域。重点检查各类网吧、学校的用电线路以及消防通道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9.燃气管道领域。重点检查穿越人员密集区、占压或安全间距不足的城镇燃气管线以及工业自建燃气的使用。

10.旅游领域。重点检查各个旅游景点、民宿、农家乐的设备设施、用电安全。

(二)重点时段。

结合岁末年初交通运输繁忙、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而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诱发事故因素增加的情况,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假日等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段,开展有针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三)重点人群。

对安全知识储备不足、危险自救能力相对较低的儿童、学生、老人、病患聚焦的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院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设备设施及救援力量配备检查;对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文化素质相对偏低的外来务工人群,要强化安全基础教育培训及租住场所日常安全检查,严防冬季违规用火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安监局负责牵头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质监局、各镇(街道、区)等配合。

(二)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道路交通的安全专项检查,教育局、旅游局等配合。

(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商务局、经信局、建设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农办、文化局、卫计局、旅游局及供电公司、各镇(街道、区)等配合。

(四)农林局负责牵头组织森林火灾防控安全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区)配合。

(五)建设局负责牵头燃气管道、建筑施工领域,以及五水共治施工项目和城乡危旧房屋(农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专项检查,水务局、质监局、农办、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区)等配合。

(六)质监局负责牵头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商务局、文化局、卫计局、旅游局、各镇(街道、区)等配合。

(七)国土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废弃矿山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文化局和教育局各自牵头组织网吧和学校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大队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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