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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7〕81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永康市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永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2017年永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永康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的工作要求和上级部署,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继续精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倒逼减权、放权、治权,基本实现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责任单位:市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市发改局、市法制办,各有关部门)继续削减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审批,均实行备案管理。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赋码、并联审批、网上办结,年内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编办、市经信局、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加快政事分开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审批等涉政中介机构延伸,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审批中介服务的具体办法,制定实施全市统一的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质量、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积极推广“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改革。(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编办、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依托责任清单,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完善事前定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办,各有关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编办、市法制办,各有关部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加强智慧治理,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府办、市信访局、市综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继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和信息化管理,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功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把关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制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法制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情况,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党委、人大常委会负责备案审查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市政府与市法院之间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衔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法院,各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府办)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市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区)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有关部门)
三、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