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气象 灾害期间信息报送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永政办发201773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气象

灾害期间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市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和灾害发生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现就我市发生气象灾害期间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灾害性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发布要求

气象灾害橙色以下预警由气象部门根据相关程序发布并通报各镇(街道、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简称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橙色、红色预警必须报市防指指挥并提出建议,由市防指指挥决定是否启动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全网发布机制。

防汛防旱防台应急响应(以下简称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办根据《永康市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提出启动申请。应急响应的启动与发布按以下要求执行:

级应急响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后启动,启动文件下发到各镇(街道、区)、市防指各部门并通报防指指挥、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级应急响应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需通报各镇(街道、区)、市防指各部门主要领导,视情通报新闻媒体。

级应急响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各镇(街道、区)、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宣传部门,视情开展宣传引导。

级应急响应需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并视情况启动预警信息全网发布。

各山塘水库要服从市防指调度,水库泄洪等影响范围较大、具有一定破坏性的防御性措施要报市防指批准后实施,并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预警预报。

二、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气象灾害橙色预警及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日报制度。各镇(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应在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或市防指启动级应急响应2小时内报送灾害应对准备情况,在每天下午3:00前将当天气象灾害应对情况及受灾情况报送到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

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一天两报,在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前将气象灾害应对情况及受灾情况报市防指办。

在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台风登陆或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信息两小时一报。

无情况的部门单位要实行零报告。出现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报市防指并以信息快报形式通报市委市政府。

三、信息报送分工

市防指办负责全市所有气象灾害信息的汇总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报送气象信息及天气预测情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汛期预报要兼顾缙云境内南溪流域降雨情况。

市国土局负责汇总报送全市地质灾害点巡查、人员转移情况及灾害评估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汇总报送全市交通保障情况、道路损毁及抢修情况。

市交警大队负责报送全市交通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101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