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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
永政办发〔2017〕1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省、金华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企业是市场体系和社会系统的重要构成单位。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自觉履行经济、社会保障、法律、道德、慈善等社会责任,已逐步成为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顺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完善企业外部约束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双创”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加快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充分发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更新观念,加强引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增强广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促进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精简办事流程,着力营造“尊商、重商、爱商、扶商”环境。充分发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对员工、消费者、客户、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价值实现的重要内容。
(二)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及规模,分门别类制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方案,分期公布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示范试点名单,同时,在推动和督促企业履行法律义务等基本社会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其他方面的社会责任。
(三)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根据我市和企业的实际,瞄准企业履责薄弱环节,通过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强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正向宣传和引导,不断推进企业社会履责建设。
(四)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全社会共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内容
(一)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创业创新发展。深入开展企业“双创”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和提升广大企业经营者的创业创新意识;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股权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及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实施“标准化+”,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引导企业重视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优化售前售后服务。
(二)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守法诚信经营。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纳税,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遵守商业道德,公平交易,诚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