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8〕6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永康市粮食局通报表彰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2007年,市粮食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能,主动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国家粮食局综合考核,市粮食局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省2个受表彰的县级先进单位之一。
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市政府决定对市粮食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市粮食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粮食价格和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推动永康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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