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2008〕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
本国策,围绕我市实现“十一五”期末GDP 能耗降低20%的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增强全社会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意识为基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节能技术进步为根本,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从2005年的0.80吨标准煤,下降到0.64吨标准煤;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0%;全市主要产品生产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二、着力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向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积极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国际贸易、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加快提升商贸、餐饮、社区服务、旅游、娱乐等生活服务业;大力发展信息、科教、文化等知识型服务业,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三)积极调整工业结构。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广高压变频、锅炉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中水回用、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技术。
2、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高耗能项目。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项目必须达到行业能耗国内先进水平,凡是年新增综合用能1000吨标准煤或年耗电100万千瓦时以上的新建、改建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按照我市201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水平进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