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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08〕9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困难企业帮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针对当前我市不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困难和问题,为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困难企业帮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困难企业帮扶工作协调小组,由卢跃东市长担任组长,蒋永根副市长、胡明星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府办、经贸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科技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发改局、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安监局、审计局、银监局、总工会、人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信用联社和各镇(街、区)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局局长李兴旺兼任。
二、调查摸底
(一)各镇(街、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局)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关注效益下降、开工不足、停工停产的困难企业,逐个分析原因,提出帮扶措施,有关情况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各银行对突发和存在不良信贷问题较大的企业进行逐个调查,提出帮扶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国地税部门要对税收下降明显的企业展开调查,特别是针对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帮扶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劳动部门在劳动执法及查处各种劳动纠纷过程中,发现企业有异常情况的,要查明原因,提出帮扶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五)经贸部门做好技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发现企业出现发展困难时应认真加以分析,提出帮扶措施,并将结果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六)外经贸部门要对出口销售下降明显的企业进行调查,帮助企业查明原因提出对策,并有关情况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七)其它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现企业出现异常情况,也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汇总分类
根据各镇(街、区)、相关部门汇集的困难企业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和分类,主要分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