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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8〕13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现阶段实行农民健康促进工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04年来,我市新农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镇(街、区)、各部门积极配合下,全市参合农民累计达到162.93万人次,累计筹资1.23亿元,截止9月底累计报销医疗费用1.10亿元,为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从104元提高到144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元,省财政补助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