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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道路货运站场(联托运市场)
整合搬迁的通告
永政通告〔2009〕5号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维护道路货运站场经营秩序,规范物流业经营,加快我市物流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道路货运站场整合搬迁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城区东城街道、江南街道、西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范围内,所有已取得工商、运管有效经营证照、从事货运经营业务的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户,从2009年7月1日开始,一律根据市政府对道路货运站场划行归市的要求进行整合搬迁。
二、根据现行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发货站设在经济开发区物流中心,卸货站暂设在望春东路157号双飞公司四级货运站和东城街道田宅村,今后新设发货站、卸货站按市政府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来进行调整。2009年8月31日以后,其它场所一律不得从事道路货运站场经营。
三、2009年9月1日开始,交通、工商、公安、地税、城管执法、运管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对城区范围内货运站场进行全面清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进入指定站场的经营户,经营许可期满后交通运管部门依法不再予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对无照经营者,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交通运管部门暂停办理新增道路货运站场的经营许可,工商部门暂停办理新增道路运输站场的注册登记。
五、各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户要充分认识整合搬迁工作的重要性,服务大局,主动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合搬迁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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