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118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康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永委办〔2009〕66号),原“永康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已更名为“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现刻制“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永康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印章同时废止。
附:
印 模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