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16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浙政发〔2009〕18号)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11月19日至20日,市政府由市法制办和市监察局牵头,抽取了22个行政执法单位2009年度的部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进行了集中评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7—10月份,省政府法制办开展了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大部分单位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自查总结。本次集中评查共抽取了统计局、公安局、财政地税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段、运管所)、水务局、林业局、计生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化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局、邮政局等22个单位2009年度的5—7号行政处罚案卷和8—10号行政许可案卷参加评查,参加评查的人员主要由上述单位的法制科长或法制员组成。为保证案卷评查的公平、公正、严谨,市政府法制办在抽取案卷及评查人员分配上进行了精心安排,既保证交叉检查,又做到了评查到位。各部门参加评查的人员在集中评查中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份案卷,从取证到定性到程序,到每一份文书的书写,都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进行对照,对拿不准的问题及时提出讨论,确保了评查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