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61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2010年10月份节能调控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全国、全省节能减排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节能降耗目标预警调控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前三季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10月份节能调控方案,请各镇(街、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规模以上企业根据综合能耗分五档进行限电
(一)与GDP能耗同口径计算的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等价能耗0.69及以上的349家企业分四档进行限电。
第一档,综合排名1至30名企业按二季度平均月用电量限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