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发〔2011〕39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1年度永康市级重大火灾隐患
挂牌整治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及我市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永康市邮政综合楼、永康市新晖家私城等2家单位列为我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其中永康市邮政综合楼作为2011年度金华市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建议名单向上报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及时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2011年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二、东城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工作,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验收。
附件:2011年度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