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1〕39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0年度永康市
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2010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各镇(街、区)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涌现出一批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农业局等11个先进单位和施妙如等2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11个)
市农业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市经贸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古山镇人民政府 方岩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西城街道办事处 石柱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25名)
施妙如 董红心 胡激雷 王宏超 吴方晓
应 洁 施继庭 黄 东 应幸强 黄 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