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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1〕16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康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根据《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规定,决定成立永康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美蓉 市政府
副主任:周玉凤 市妇联
吴东明 市府办
华康明 市委宣传部
叶建永 市委政法委
成 员:李秋园 市人大法工委
马雄英 市教育局
沈 东 市公安局
陈润花 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