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12〕1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永康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实施办法》已经十五届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永康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有效实施社会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证监会《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民政部关于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