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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2〕7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扶残助残
爱心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2010年,我市开展了“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活动。两年来,我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全方位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2012年3月,省政府命名我市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对市财政地税局等24家先进单位、经济开发区等16个爱心乡镇和施贺龙等7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24家)
市财政地税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教育局、体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司法局、统计局、供电局、残联、广播电视台、江南街道、象珠镇、图书馆、红十字会医院、江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双飞运输有限公司、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重度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象珠镇派溪吕村、方岩竹林寺农庄
二、爱心乡镇(16个)
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芝英镇、唐先镇、象珠镇、石柱镇、舟山镇、前仓镇、古山镇、方岩镇、龙山镇、西溪镇、花街镇
三、先进个人(76名)
施贺龙、吕美红、王福明、周建超、吴刚宇、程文胜、吕广望、华康明、俞丰、朱胜利、叶松培、颜滨森、林玲、陈美红、陈有福、楼萍、陈丽秋、吕柳青、潘勇智、王贻江、秦小建、应起印、朱青恒、吕兴龙、倪项进、应晓红、包俞芳、陈美华、徐关元、胡浩、吴方晓、陈正权、徐进代、朱敏、吴桂凤、应杰、周高福、王茂余、周高潮、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