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发〔2012〕69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2011年,我市各镇(街、区)和各部门(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对中国石化永康石油支公司等22家先进单位和吴丽等6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22家)
中国石化永康石油支公司
永康市石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康市电力设备厂(经济开发区)
新多集团有限公司(城西新区)
永康市富华日用杂品有限公司(城西新区)
永康市得伟工贸有限公司(东城街道)
鹰鹏化工有限公司(西城街道)
浙江闽立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西城街道)
永康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江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