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安全生产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永政发〔2013〕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我市各镇(街道、区)和各部门(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23家先进单位和吴丽等6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23家)
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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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个人(62名)
吴 丽(监察局) 李向东(交通运输局)
黄雷广(检察院) 陈 庆(市府办)
倪 彤(建设局) 徐高贤(公安局)
杨金英(安监局) 陈邦完(总部办)
王建平(经信局) 陈燕勤(旅游局)
李欣翔(质监局) 方 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