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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涉及南溪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有关意见
永政〔2013〕1号
省环境保护厅: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为省重点建设项目,我市将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早日按计划开工建设。
该工程涉及南溪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对该工程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好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建立健全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6日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