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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活动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永政通告〔2012〕10号
因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下列时间内对有关区域、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特通告如下:
一、2012年12月6日12:00至18:00,森林防火活动期间,对活动范围内的黄杨线石江凉亭至黄杨线上杨村路口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对车辆进行分流。管制路段除活动指定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二、其它与活动相关路段、停车场所的交通管制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三、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及行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通告要求,服从公安民警和其他保卫人员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