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自营进出口先进企业的通知
永政发〔2013〕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受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我市开放型经济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全市外经贸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难中求进,开放型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为进一步鼓励先进,提振企业信心,根据永委〔2011〕5号和永政办发〔2012〕120号文件有关精神,决定对下列企业予以表彰:
一、自营进口先进企业(30万元)
浙江天河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自营出口先进企业特别奖(20万元)
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
三、自营出口先进企业(各10万元)
浙江四方进出口有限公司
南龙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安德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月集团有限公司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企业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