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转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永政发〔2014〕8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减轻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压力,提振中小企业信心,维护金融和经济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金政办发〔2014〕32号)精神,现就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转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为宗旨,以破解中小企业到期贷款转贷资金筹集难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为核心,以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和维护金融经济稳定为目的,全面破解中小企业贷款到期转贷难题。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普惠企业、市场运作、强化监管”的原则,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转贷金融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设立“转贷通”金融服务项目。“转贷通”是一种“低成本、免担保、普惠式”专项为中小企业筹集贷款转贷资金的短期信贷金融服务项目。
“转贷通”项目由市人民政府主导,金融部门监管,浙江永康农村合作银行具体承办,各商业银行共同参与运营。
鼓励各商业银行开展类似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
(二)项目的服务对象与范围。“转贷通”项目不设特定的服务对象与范围。凡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申请续贷的日期和规模在有效授信之内,贷款银行续贷相关资料齐全和审批手续完备的,均可享受“转贷通”金融服务。
经市处非办等单位评估认定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企业,涉险或出险企业(具体指列入四色预警的企业),不列入“转贷通”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该部分企业可另行申请永康市支持工业企业应急专项资金接受封闭转贷管理。
(三)项目的规模与贷款利率。“转贷通”项目的规模暂定为10亿元,由浙江永康农村合作银行负责安排。“转贷通”项目采取“有偿使用、即借即还”的方式封闭运行,资金仅限于服务中小企业转贷(续贷)之用,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按日计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三,不足1日的按1日计息。
“转贷通”项目收益归浙江永康农村合作银行所有。
(四)项目的运行与管理。成立由分管金融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永康市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转贷工作协调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与职责分工另行发文)。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市金融办。由协调小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