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永政发〔201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12〕44号),现就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建设责任、服务、透明政府的有效举措,对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六个机制”,逐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各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同时制定绩效目标,并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未制定绩效目标的,市财政局不得安排资金。市财政局要做好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预算安排环节。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市财政局要根据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结合年度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财力,确定预算安排。年度中间追加预算安排的,也按此规定执行。
(二)建立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对投资额大、社会影响广的重大预算项目,市财政局要依据部门职责、事业发展计划、预算项目申报理由和绩效说明,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申请资金额度的合理性,以及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所计划采取的管理制度措施等绩效情况进行审核论证,并根据论证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安排项目预算以及安排的先后顺序。在资金分配环节要探索引入竞争机制,根据预期绩效以公开、竞争、透明的方式分配资金。
(三)健全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监控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市财政局要加强国库执行管理,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落脚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市财政局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
(四)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对财政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自评,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自评工作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将绩效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办法,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对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进行一定数量的自评抽查,以加强管理,提高部门单位自评质量。市财政局每年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公共效应的重大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市财政局要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设立准入标准,规范准入程序,采用“花钱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指导中介评价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建立第三方评价的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市财政局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具体执行部门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单位项目,相应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部门单位项目和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项目。
(六)实行绩效报告和公开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向市财政局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支出绩效状况、存在问题、纠正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市财政局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