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应黎航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永政发〔2014〕127号
市国土局:
应黎航,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浙江永康人,大专文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983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2月任永康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家住永康市丽都豪苑1单元301室。2014年1月16日,应黎航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依法逮捕。2014年5月7日,永康市人民法院(2014年第563号刑事判决书)以受贿罪判处应黎航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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