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永政发〔2016〕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浙政发〔2015〕11号)有关精神,现就我市产业基金管理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二次出发,全面打造经济社会升级版,建设‘两美永康’”的目标,加快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配变竞争。改变以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按既定政策对财政扶持资金进行分配的形式,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性作用,以财政资金的集中投入、择优配置为手段,通过企业竞争和市场选择,扶持绩效优、带动力强的产业和项目,鼓励企业创新创优。同时将省市相关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一并纳入市级统筹,实施竞争性分配机制。
(二)事后变事前。改变传统财政补助以事后为主的形式,通过事前或事中的资金注入,使政策性资金的到位与企业投资、研发周期资金需求相吻合,切实缓解企业投资及研发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更好的体现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
(三)直接变间接。改变以往财政资金直接补助给企业的形式,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股权形式进行间接资助引导,使财政补助形式更加灵活、导向性更优、针对性更强。
(四)无偿变有偿。改变以往财政扶持资金无偿补助给企业的形式,通过设立产业基金,以股权投资等形式,使资金获取方有偿使用财政性资金,促使财政资金滚动运作、循环使用。同时根据企业类别及导向性差异,设置部分让利性条款,达到扶持产业发展的目的。
(五)低效变高效。通过上述“四个转变”,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经过持续投入和滚动运作,逐步扩大资金池规模。同时通过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步配套项目贷款,进一步放大资金使用效果。
三、工作目标
围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及“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的目标,加大对产业专项资金的清理和整合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资本为主导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逐步加大间接扶持力度。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一期规模30亿元。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步配套项目贷款,进一步放大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实施举措
(一)建立健全产业基金。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由市政府主导设立并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1.明确功能定位。一是政策性。充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等国家限制性行业。二是引导性。积极吸引金融资本参与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实体经济,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企业。三是市场性。产业基金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和运营权相分离的管理运作体制,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