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03〕65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反走私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反走私斗争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打击走私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形成强大的反走私舆论声势。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走私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时间:确定2003年10月30日至2003年11月5日为宣传周活动时间,重点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行动起来,不折不扣地安排好宣传周活动。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全国、省、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打击走私的重大意义和成就,用重大的典型案例宣传走私活动的危害性。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走私活动。
2、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走私斗争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学法、守法、懂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打私工作的良好氛围。
3、大力规范企业进出口秩序,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三、宣传方式:有关职能部门、沿江重点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大力开展反走私宣传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之目的。
四、要求:重点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领导,制订切实可引的反走私宣传周活动计划,结合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确保宣传周活动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使整个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
附件:打击走私标语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3〕65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