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正文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楠溪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永政办发〔200442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楠溪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保护楠溪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确保楠溪江饮用水水质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楠溪江流域环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落实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严格控制楠溪江流域开发项目建设,严禁在楠溪江中上游新建污染工业企业。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公路(包括村机耕路、康庄工程等)和水电水库项目建设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的弃渣按规定要求堆放,并做好防护措施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对未达环保和水保要求的已建项目,须按规定要求落实防治措施。

水库建设库区淹没范围要根据要求做好清理,防止水质污染,拦水坝必须设置放水底孔,保证尾水流量,补充脱水段水量,蓄水后需保证尾水流量,防止脱水段的生态破坏。

四、其它建设项目(包括公建、私建项目)的废水经治理达标后渗透排放;旅游和休闲项目产生的废水需经生化处理,实行“零”排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楠溪江直接排放废水。

五、按照《永嘉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保证饮用水水源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

六、各乡镇要建设垃圾填埋场,禁止垃圾焚烧,鼓励垃圾堆肥,减少垃圾产生量;沿岸居民的生活废水要经治理达标后渗透排放或综合利用:严禁将废水和垃圾直排或倾倒楠溪江。沿溪乡镇需确定专人,落实责任,做好楠溪江的保洁工作。

七、畜禽养殖需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殖,鼓励畜禽圈养,严禁在楠溪江中和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养殖。

八、在坡度25o以上的山地禁止开垦,防止水土流失。

九、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量的农药,提倡使用有机肥,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十、医疗单位产生的废水、废弃物需经无害化处理。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4〕42号.pdf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jiaxian/20210529/11884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